首页 > 汽车频道 > 正文
森林生态成果显现 长城商用车液氢重卡亮相进博会
2023-11-09 15:50:3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责编:郑思雯

  11月5日,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如期举行。其中,长城商用车如果科技的液氢重卡通过VR在线展示的方式首次亮相进博会,在全面展示长城汽车森林生态氢能全产业链的创新技术成果的同时,也向国际友人展现出氢能应用的中国力量。

  加快氢能商业化落地应用 森林生态体系力渐显

  长城汽车作为一家以整车业务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型企业,正通过打造森林式生态体系,全面布局智能化、新能源及高端装备制造等相关技术产业。旗下长城商用车如果科技携手未势能源,在氢能商用车及燃料电池、储氢等技术领域关键部件实现完全自主开发。

森林生态成果显现 长城商用车液氢重卡亮相进博会_fororder_image001

  目前,长城汽车已与合作伙伴河钢集团、天津新天钢等钢铁企业,共同构建起涵盖氢能“制-储-运-加-应用”全产业链一体化生态布局,加快氢能商业化落地应用,助力京津冀绿色发展一体化协同。

  应用场景持续解码 长城商用车液氢重卡耀眼进博会

  在进博会现场,长城汽车氢能布局成果得以展现,长城商用车如果科技液氢重卡相关技术亮相河北展区,该车满载状态下续航可达1000公里,有效拓展了新能源重卡长途运输的应用场景,向国际友人展现了中国的氢能方案。

森林生态成果显现 长城商用车液氢重卡亮相进博会_fororder_image002

  随着商用车业务推进,长城汽车氢能生态潜能加速释放。当前,如果科技已推出多款氢能商用车产品,包括氢能牵引车、氢能翼展车以及氢能轻卡等产品。随着氢能产品族谱的完善,如果科技正在解锁多个商用车应用场景,助力京津冀氢能产业协同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科技、未势能源与河钢工业技术共同打造的“唐山港—秦皇岛”氢能重卡运输专线已实现商业化运营。此外,如果科技氢能翼展车、氢能轿运车投入蚂蚁物流运营后,也表现出优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长城商用车氢能产品为企业的低碳生产提供了绿色运输解决方案,探索出了一条兼具经济性和可推广性的新能源物流运输发展路径。

森林生态成果显现 长城商用车液氢重卡亮相进博会_fororder_image003

  此次亮相的液氢重卡也已进入路试阶段,让我们看到了氢能重卡未来可满足更多应用场景的商业价值。该车搭载的未势能源“木星”车载液氢储氢系统采用“车载液氢超临界压力储供氢技术”,单瓶储氢质量高达80kg以上,储氢密度≥8%wt,加氢流量≥8kg/min,综合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尤其是在运营和补能效率方面,该车具有极大优势,实现了液氢系统和燃电系统的即开即停。同时,只需要10分钟就可以补满80kg液氢燃料,让整车续航里程达到1000公里以上,解决新能源重卡运距焦虑,实现了中短途运输向长途干线运输解决方案的跃迁,加速推动我国氢能商用车产业发展。

森林生态成果显现 长城商用车液氢重卡亮相进博会_fororder_image004

  作为首家进入国际氢能委员会的中国汽车企业,长城汽车将在未来中国能源领域和交通运输领域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未来,长城汽车将依托森林生态,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生态构建能力,探索更多细分领域的应用场景,助力中国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图文:由长城汽车提供)

最新推荐
新闻
文娱
体育
环创
城市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