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2023“福特汽车环保奖”获奖名单正式公布。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凭借其在环境公益诉讼及政策倡导、公众参与等方面的持续贡献和不断创新,在近100个申报项目中脱颖而出,荣获本年度“福特汽车环保奖”年度大奖。另有7家优秀环保社会组织荣获年度先锋奖,此外,还有10个项目分别荣获本年度“福特汽车环保奖”设立的生态旅游路线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两大主题奖项。
随着3月份“福特更美好的世界”公益项目正式启动,2023“福特汽车环保奖”共收到了来自全国超过200个项目的奖项申报提案,其中包含“年度贡献奖”申请提案近100份,“生态旅游路线奖”申请提案40多份,“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奖”申请提案近70份。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筛选后,项目组对30多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和尽职调查,并且经过评审专家委员会的严格评审,最终产生了本年度的获奖名单。
今年的年度大奖获奖机构——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凭借其对中国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的卓越贡献获得了评委会的一致认可和积极肯定,这也是自然之友2001年以来,第五次获得“福特汽车环保奖”。作为中国成立最早的民间环保公益组织之一,自然之友在过去30年间持续从事环境保护、不断创新,在环境公益诉讼及政策倡导、公众参与、环境教育等领域作出了开创性的工作,彰显了公益力量在推进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和独特价值。
自然之友:绿孔雀案漂流调研现场
此外,“福特汽车环保奖”还授予了包括苏州工业园区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在内的7家优秀环保社会组织“年度先锋奖”,主要表彰他们运用政策倡导、公众参与等工作手法在减污降碳、物种和栖息地保护等各自深耕的领域有着突出的贡献,并逐渐起到了参与议题议程设定、提供枢纽支持、成为行业智库输出方法等引领性价值。
经过过去几年的申报和评选的实践,“生态旅游路线奖”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奖”两大主题奖项也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优秀项目申报,成为“福特汽车环保奖”的新生力量。今年有超过100个项目申报这两大主题奖项,竞争尤其激烈,最后10个具有代表性的优秀项目获得了相关奖项。
评委会认为,“福特汽车环保奖-生态旅游路线奖”获奖的5个项目,充分发掘了本地自然和文化资源,将本土知识转化为科学语言,将科学考察、生态保护、农事、自然探险等转化为生态旅游体验,较好结合了生态保护、自然教育和社区参与,建立本地生态旅游品牌。项目有的直接由社区居民设计和运营,有的积极整合社会组织、高校与政府资源,将生态旅游融入乡村振兴。据不完全统计,5个获奖项目自启动以来累计吸引近17万名游客,为其提供自然体验等服务;为社区带来超过六百万元收入,提高当地居民收入的同时,更促进了当地社区的经济发展。
包括“牧民参与式草原生态恢复项目”在内的5个项目获得了“福特汽车环保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奖”。这些获奖项目不仅体现了环保社会组织助力草原地区提升气候适应能力、监督促进钢铁行业减污降碳,以及规模化促进公众向低碳行为转变等方面的探索和成果,同时体现了气候变化影响的广泛性及与行业转型、社区服务、公众教育等工作的协同效应。
今年,“福特汽车环保奖”还先后开展了5次围绕生态旅游和气候变化主题的空中讲座课程,累计吸引超过20,300人次直接参与。该系列课程邀请行业专家及一线环保组织负责人面向公众及其他环保公益组织进行分享和互动,并通过社群进行答疑解惑,为更多的环保个人和组织提供陪伴式赋能。
2021年至今,对获奖项目开展探访的“福特汽车环保奖——生态之旅”也已连续举办3次。三年间,项目组邀请媒体、达人、车主和员工参与到活动中来,对“福特汽车环保奖-生态旅游路线奖”的获奖项目或参评机构进行实地探访及体验,同时也通过线上、线下的平台积极面向社群开展生态之旅活动、普及生态旅游知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环境保护和自然教育相结合的新型生活方式中来。
自2000年在中国启动,“福特汽车环保奖”已经连续23年支持中国民间环保力量,累计资助超过500个优秀环保机构或项目,总计授予奖金3,460万元人民币。福特汽车(中国)传播及企业社会责任副总裁杨美虹表示:“成立120年来,福特一直把‘创建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让每个人自由出行,追逐梦想’奉为愿景和宗旨。创始人亨利·福特就是一个环保主义者,在20世纪初就已经在思索如何用更多的可持续材料制造汽车。这就是我们‘福特汽车环保奖’诞生的基石和初衷。‘福特汽车环保奖’引进中国23年以来,我们一直坚定支持中国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我们不光是提供资金支持,也在能力建设方面给予帮助,和他们共同成长,为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图文:由福特中国提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