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频道 > 正文
越来越多的地方发布测试细则 自动驾驶正在迎来新一轮利好?
2026-05-09 17:49:43来源:中国汽车报网责编:杨芸菲

  近日,《重庆市智能网联汽车高速公路测试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出台,这将进一步规范重庆市L3级及以上智能网联汽车高速道路测试全流程管理,以安全可控、规范有序助力我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速自动驾驶技术落地商业化应用。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湖南等地均已发布类似的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管理细则。有舆论认为,而随着地方在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管理方面的探索,自动驾驶的测试及示范在地方层面正在迎来新一轮利好。

  重庆按下“加速键”

  从地方发布的相关规则看,“安全”始终是第一要义。

  此次重庆发布的《细则》中 ,重点就L3级自动驾驶测试,在测试主体、车辆、驾驶人等多个关键维度,构建起严密的安全准入体系。

  《细则》要求,测试主体必须量身定制高速专属的测试评价规程,确保每一次测试都能精准检验自动驾驶系统在高速场景下的表现。同时,还要配备完整的风险预案,设想可能出现的各类意外状况,如系统故障、恶劣天气、道路突发状况等,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以及安全管理制度,从人员培训、设备维护到测试流程监督,全方位保障测试活动的有序与安全,且这些方案需经第三方评审合格,筛选出真正具备测试能力与安全保障的主体。

  《细则》涵盖的测试车辆方面,包括乘用车、商用车、专用作业车等多种车型,充分考虑自动驾驶技术未来在不同领域的广泛应用。对于申请L3级自动驾驶测试的车辆,设定了严格的里程门槛:同批次累计安全里程不低于2000公里,单车不少于200公里。车辆在踏上高速公路测试前,还需完成仿真模拟、封闭场地等前置测试。只有在这些前置测试中都交出合格答卷,车辆才有资格迈向高速公路的测试赛道。

  按照其中要求,测试驾驶人也绝非普通司机,他们要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高速专项实操与紧急接管培训。高速专项实操培训,让驾驶人深入了解车辆在高速行驶状态下的特性以及自动驾驶系统的运行逻辑;紧急接管培训则是针对可能出现的自动驾驶系统失效等突发状况,训练驾驶人能够迅速、准确地接管车辆控制权,尽最大努力避免事故发生。

  政策破冰填补空白

  一直以来,高阶自动驾驶在高速公路场景下的测试,地方层面缺乏明确统一的规范。而重庆市《细则》填补了这片政策空白区域。

  《细则》针对L3级及以上车型在高速公路上的测试,制定了一套全流程规范。从测试申请的受理、审核,到测试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再到测试结束后的评估总结,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它明确规定,现阶段的测试仅限科研定型,目的在于推动技术的研发与成熟,严禁商业化运营,防止技术尚未完全成熟就仓促投入商业应用,引发安全风险与市场混乱。

  在事故责任界定方面,《细则》明确按照现行法规执行,给测试活动中的责任认定带来“定心丸”。这一规定看似简单,实则意义重大。它在保障公共安全的前提下,为自动驾驶技术创新提供了宽松的发展空间。让企业能够在清晰的权责框架内,大胆开展技术研发与测试工作,不用担心因责任界定模糊而畏缩不前,也让公众对高速公路自动驾驶测试多了一份信任。

  场景开放是自动驾驶技术从实验室走向现实应用的关键一环,重庆在这方面展现出了创新精神。前不久,重庆创新发放全国首张L3级自动驾驶专用号牌,标志着重庆在自动驾驶领域迎来新机遇。为了给自动驾驶测试提供充足的“练兵场”,重庆开放了内环快速路等251.02公里核心路段作为测试场。

  在测试安全管理上,重庆构建了“事前备案-事中监控-事后追溯”的全链条管控机制。同时,针对企业在测试申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重庆组织专家团队开展“一对一”指导,覆盖道路测试规范、安全评估标准、人员资质管理等关键环节,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申报,推动测试工作高效开展。

  多地加快探索步伐

  截至目前,国内多地都在积极探索自动驾驶车辆的测试管理规则。

  其中,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是车路云一体化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而且,北京允许自动驾驶车辆在设定路线、规定区域开展商业化收费运营,这一突破性政策为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市场动力。同时,率先开放无人配送车路权,让无人配送车能够合法地行驶在城市道路上,解决了城市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为智能物流的发展开辟了新路径。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在上海,《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运营实施细则》‌已经出台,‌施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范围‌为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准许范围的公路、城市道路、特定区域,支持智能出租、公交、重卡等载人/载货示范运营 ‌‌。

  《深圳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2025年10月发布修订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事故责任认定‌规定,‌有驾驶人车辆‌(L3/L4):发生事故或违法,由‌驾驶人承担法律责任‌;若因车辆缺陷导致事故,驾驶人可向生产者/销售者追偿‌‌。‌无驾驶人车辆‌(L5):发生事故或违法,由‌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不适用驾驶人记分制度‌‌‌。

  “对于自动驾驶测试或示范而言,平衡创新与安全,构建长效发展的政策生态,是需要地方和行业认真思考的问题。”有行业人士指出,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扩大测试场景是推动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的重要手段。地方应根据本地的交通特点与产业需求,逐步开放更多的测试道路与场景,如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乡村道路等,以及不同的天气条件、交通流量状况下的场景。让自动驾驶车辆在更复杂、更真实的环境中进行测试,积累更多的运行数据,发现并解决潜在的问题,加速技术的成熟与完善。

  还有行业专家认为,对于正在快速发展的自动驾驶来说,地方政策唯有以安全为底线、以协同为抓手、以生态为目标,才能真正为自动驾驶产业按下高质量发展的“加速键”。相关地方在自动驾驶领域的探索与实践,为更多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激励着地方在政策创新的道路上不断前行,共同推动自动驾驶产业迈向更加可预期的商业化未来。

最新推荐
新闻
文娱
体育
环创
城市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