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频道 > 正文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2024-12-23 15:30:5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责编:郑思雯

  12月22日,江铃·溪桥工程共建美好乡村捐赠仪式暨第452座爱心桥奠基在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彭田村举行,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江西万物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等合作伙伴共同见证。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资溪县县委书记吴淑琴致欢迎辞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王军代表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感谢江铃对公益事业的无私大爱,并与资溪县签署合作协议。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区域协作促进处一级调研员凌余到现场祝贺。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江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邱天高代表江铃汽车,捐赠200万元人民币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万物生董事长闻政代表万物生捐赠115万元人民币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江铃汽车党委书记、第一执行副总裁衷俊华感谢社会各界对江铃·溪桥工程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她表示,架设乡村桥,接振兴路,正是江铃·溪桥工程顺应时代、与时俱进的品牌主张,体现了江铃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建设的心愿。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江铃汽车党委副书记刘年生作江铃·溪桥工程项目介绍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万物生董事长闻政分享对江铃·溪桥工程的支持和美好祝愿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江铃汽车党委副书记、执行副总裁丁文敏,以及资溪县相关领导嘉宾出席仪式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参加活动的嘉宾共同为第452座爱心桥奠基

  江铃连续18年开展江铃·溪桥工程,投入超过4190万元,援建了452座爱心桥,遍及25个省(市、自治区)130个,惠及超60余万人。其中,江铃共计在江西省捐赠资金980余万元,修建便民桥101座,惠及11.4万余人。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江铃·溪桥工程与资溪县,早在十几年前就结缘了,2013年,项目在资溪县捐建了3座爱心桥;今年,江铃携手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江西万物生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携手将项目爱心桥落址在资溪:有5座爱心桥正在兴建,加上今天第452座江铃爱心桥在这里奠基,资溪县县将拥有9座江铃爱心桥,是江西境内拥有江铃爱心桥数量最多的三个县之一。

  2024年6月彭田村因洪涝灾害,造成圳上组桥梁被冲坏,本项目建成后可以极大改善当地600余名村民出行安全,改变彭田村圳上组100余亩毛竹“下山难”的问题,为石峡乡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性交通保障。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便民桥虽小,承载的却是孩子上学路上的一份“安心”,是父老乡亲们致富创收的一份“放心”,是乡村振兴里的一份“贴心”。一座座便民桥为美丽乡村勾勒出崭新画卷,更让田间地头的绿色馈赠走向更广阔市场,让村民的致富梦想照进现实,让乡村经济燃起腾飞之火。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2023年2月,江铃·溪桥工程新的品牌主张“架设乡村桥 接振兴路”焕新发布每座爱民桥配资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同时,项目开启以“互联网+”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在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官方公募平台——“全民公益”线上,启动“共建一座桥 江铃·溪桥月捐人计划”,并通过江铃智行APP让数百万车主与江铃·溪桥产生接。

江铃·溪桥工程再次走进资溪 NO.452座爱心桥顺利奠基

  江铃汽车是江西省制造业领航企业,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机械500强前100名,入选世界一流机械企业和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江铃汽车自觉承担企业社会责,以“绿色、关爱、安全”为公益宗旨,用爱心持续回馈社会,荣获“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优秀奖”“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奖”“社会责任社会贡献典范公司”等荣誉。今后,江铃汽车表示将一如既往地推动溪桥工程的发展,让深植于乡村厚土的每一座爱心桥,链接振兴路,成为乡村腾飞的见证者和助推器。(资料来源:江铃汽车)

最新推荐
新闻
文娱
体育
环创
城市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