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频道 > 正文
感受基诺族与热带雨林和谐共生 福特汽车环保奖助力乡村可持续发展
2024-09-25 17:25:5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责编:郑思雯

  近日,“福特汽车环保奖·生态之旅”走进云南西双版纳的热带雨林,探访了2023年“福特汽车环保奖——生态旅游路线奖”获奖项目“雨林保护主题生态旅行”。该项目在保护热带雨林的同时,通过生态旅游支持当地可持续发展。探访嘉宾通过亲身走访,深入了解项目积极作用,感受基诺族村民与热带雨林之间的互利共生。

感受基诺族与热带雨林和谐共生 福特汽车环保奖助力乡村可持续发展_fororder_image001

  在此次生态之旅中,探访嘉宾跟随基诺族向导完成了原始雨林徒步穿越,观察并了解以望天树、扁担藤等物种为代表的热带雨林生态系统的相关知识。其中望天树是我国存在热带雨林的重要标志,它的发现让“中国没有热带雨林”这一说法在西双版纳被终结。除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嘉宾还跟随村民参观了基诺山寨,体验了具有基诺族特色的炒茶、割胶及织布活动,观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鼓舞表演,在浓郁的民族氛围中感受基诺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智慧,发现了另一种生命状态与生活方式。

感受基诺族与热带雨林和谐共生 福特汽车环保奖助力乡村可持续发展_fororder_image002

  “通过几天的项目体验和交流,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关于保护热带雨林的知识,了解了基诺族村民的生活和文化,还感受到了生态旅游对当地村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福特中国传播及企业社会责任副总裁杨美虹表示:“乡村振兴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而福特汽车秉持‘创建更美好的世界’的企业愿景,通过‘福特汽车环保奖’倡导和支持生态旅游项目,推动乡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助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此次生态之旅探访的目的地位于西双版纳基诺山,橡胶和茶叶曾是这里大部分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橡胶树大面积的单一种植导致当地热带雨林原本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完整的生态系统遭到破坏,而村民的收入又易受到橡胶价格波动的影响,村民们亟需找到可持续的替代生计。对此,本次探访的获奖项目的执行方西双版纳龙象旅游有限公司与西双版纳州热带雨林保护基金会一道,自2018年起通过开展雨林徒步等生态旅游活动、企业认领树苗或直接捐赠等多元化方式,向社会募集资金500余万元,推动修复了基诺山的540亩雨林,并向村民直接发放管理费120余万元。与此同时,在基诺山的巴飘、巴朵等村寨,村民通过提供讲解、接待、向导、食宿、农产品销售等生态旅游活动的配套服务,累计增收超过240万元,直接受益群众达200余人,形成了退胶还林后的可持续生计。

  “福特汽车环保奖”评委会在评价该项目时认为,秉持“用生态旅游促进雨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社区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理念,此次探访的获奖项目依托雨林修复等在地公益实践,与村民共同打造了雨林徒步等特色生态旅游体验及配套服务,助力村民找到了可持续的替代生计,并为当地生态旅游行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示范。

  “福特汽车环保奖”在过去20多年中积极持续支持中国环保组织发展,并根据中国环保事业的发展不断做出调整,从而“创建更美好的世界”。近几年,生态旅游通过对本地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助于从生态振兴、文化振兴角度带动本地乡村振兴,为乡村地区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继2021年,初次在“福特汽车环保奖”中设立“生态旅游路线奖”子奖项之后,福特汽车决定从2024年起,“福特汽车环保奖”将全面聚焦生态旅游,升级为“生态旅游项目资助计划”,通过支持和资助具有一定自然禀赋的乡村更好地通过生态旅游实现乡村振兴,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感受基诺族与热带雨林和谐共生 福特汽车环保奖助力乡村可持续发展_fororder_image003

  福特汽车公司始终秉承“创建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让每个人都能自由出行、追逐梦想”的品牌愿景,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福特汽车环保奖”进入中国25年以来,一直积极回应民间公益力量在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需求,不断探索和调整支持方式。福特中国也希望能通过生态之旅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生态旅游的价值与意义,并身体力行地参与,共同推动乡村振兴,助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资料来源:福特中国)

最新推荐
新闻
文娱
体育
环创
城市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