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共享单车要实行用户实名制

2017-05-22 来源:环球网汽车 编辑:王强

  央广网北京5月22日消息(记者 杜希萌)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22日),交通部全文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定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共享单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组成部分。各城市应结合城市特点做好慢行交通规划,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对于共享单车未来的发展,征求意见稿如何规划?具体做出哪些要求?

  征求意见稿对于共享单车的鼓励规范,基本原则是坚持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和多方共治。

  对其定位明确为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明确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在投放车辆上,明确各城市要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针对目前停车空间不足的问题,提出要合理布局自行车交通网络和停车设施,提高自行车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纠正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在停车点位上,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

  在运营服务方面,针对公众对于部分共享单车安全性的担忧,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标准化建设。

  同时,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的线下线上服务能力提出要求,比如单车企业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经营管理,合理配备线下服务团队,加强车辆调度、停放和维护管理,在注册上要实行实名制,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单车企业应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停放管理上,推广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在押金管理上,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押金和预付资金须有专门账户管理,实施专款专用。

  始终关注共享单车发展的上海同济大学教授诸大建认为,下好这局棋的关键一步,政府当前必须有更多作为。

  诸大建指出,共享单车要解决公共出行问题,只是问题的一半。一是骑车要有单车,一是骑行要有空间,这个空间就包括骑车空间和停车空间。这两个完整了,城市对于共享单车才是友好的。去年单车企业在提供车辆上做了文章,球现在就在政府脚下了。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城市之前没有准备好应对共享单车。从长久来看,必须要系统开辟城市单车空间,这是共享单车的正面发展方向。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洪洋表示,共享单车的有效管理,亟需政府、企业、行业和用户共参共治,当前建立共享单车停放管理中的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非常必要。负面清单主要划定某些区域,比如安全通道、消防通道、盲道等,这是不能停放的,共享单车企业必须应该试图能够通过技术来对用户规范。正面清单则是指在一些大的地铁站口,人流车流集中的商业中心区域,固定划定一部分地方可以停放。

  而通过信用手段提升目前共享单车企业服务水平,也多被认可。比如通过信用评价方式来提供免押金服务,可以最大程度减少公众对于资金安全的担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俊辉说,保障用户资金安全,是未来共享单车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准则。总体思路是鼓励共享单车企业来做免押金服务,但是也不禁止或限制企业收取押金。而在押金管理模式上,有一个倡导的规则是即租即压,即还即退。企业对用户的押金,应该是开立专门账户,接受专门监管。避免一部分企业挪用押金投资,如果失败,会导致资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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