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5月30日,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总体要求、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财政政策措施、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意见》提出,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2060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根据《意见》,财政支持的重点方向和领域包括: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
其中,在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意见》提出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不断创新完善政策制度,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税收调节和政府绿色采购等多种政策措施支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一方面,落实好支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车购税、车船税予以免征,引导绿色低碳出行;全面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等。另一方面,优化关税结构,降低柴油发动机过滤装置等部分环境产品关税,对资源型产品和钢铁初级产品等实施零关税或低关税等,引导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意见》时表示,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工作,中央财政对此高度重视,开展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包括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不断提高补贴技术门槛,合理把握补贴标准退坡力度和节奏,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2021年底,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通知,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明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