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两部委发文鼓励 汽车分时租赁迎来“春天”

2017-06-02 来源:环球网汽车 编辑:王强

  6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起草的《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两周。

  记者发现,《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鼓励分时租赁发展,并对如何发展提出诸多指导性意见。

  明确分时租赁是汽车共享

  《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分时租赁,也称为汽车共享,是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汽车租赁服务,是传统汽车租赁业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

  汽车分时租赁公司EVCARD CMO黄春华认为,《征求意见稿》鼓励大家从人人拥有车转变为人人有车用。在未来的3~5年,会有三个重要因素导致分时租赁崛起,分别是劳动力成本逐年上升,最终把需要人力的服务逼向高端领域;私家车的一个重要属性丧失,就是通勤工具的属性;90后成为社会主体消费人群后价值观念的转变。在更长的8~10年内,分时租赁会明显缓解整个社会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趋势。

  综合城市情况确定发展定位

  《征求意见稿》指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综合考虑城市经济发展、交通出行结构、汽车保有量、停车资源等现状,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使其与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出行方式协调发展,形成多层次、差异化的城市交通出行体系。

  黄春华认为,《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这一点:分时租赁是公共交通体系的有效补充。同时充分认识到了分时租赁,尤其是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虽然是以出行服务的形态出现,但不是个单纯的交通问题,涉及到国家产业政策、城市经济、空间布局以及充电基础设施、智能电网、停车管理等多方面的问题。

  鼓励新能源汽车开展分时租赁

  《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鼓励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大型居民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推动租赁车辆在依法划设的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赁车辆的使用便利度。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目前来看,除个别品牌外,几乎所有的分时租赁车辆都是新能源汽车,《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显然和我国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国家战略相契合。

  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

  有统计显示,目前全国有6000多家汽车租赁业户,租赁车辆总数约20万辆,市场规模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分时租赁企业40余家,车辆总数超过4万辆。

  《征求意见稿》指出,推动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发展。鼓励汽车租赁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合资合作、上市融资等方式,提升规模化水平。支持汽车租赁经营者通过特许经营、连锁经营、战略联盟等形式,扩大网络覆盖范围,优化经营网点布局,为消费者提供“一点租多点还”、“一城租多城还”的租赁服务,不断提升服务体验。引导汽车租赁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创新经营服务内容,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黄春华认为,“一点租多点还”、“一城租多城还”,这需要运营商有强大的平台和运营能力,一般小规模运营商不可能做到。“现在中国大陆,分时租赁车辆规模超过5000辆汽车的,不超过5家企业,其他都是规模小、运营覆盖区域有限、服务能力不足的运营商。”黄春华说,“所以,分时租赁企业要根据自身的能力、 资源,结合政策与环境,制定自身的发展策略。同时,分时租赁属于刚刚起步,还未到兼并重组阶段。” 

分享到: